收購人聲明
    一、本報告書系本收購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收購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6號--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及相關法律、法規編制。
    二、依據《證券法》、《收購辦法》的規定,本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收購人及其股東(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動人)所有、控制的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人員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三、收購人簽署本報告書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準,其履行不違反收購人章程或內部規則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沖突。
    四、由于本次轉讓的股權性質為國有法人股,按照《收購辦法》的規定,本次收購已于2005年12月5日獲得吉林省國資委吉國發產權[2005]356號文件的批復,并于2005年12月27日獲得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資產權[2005]1578號文件的批準。
    由于本次收購股份總額超過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按照《收購辦法》的規定,本次收購已觸發要約收購義務,本公司尚需取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對本公司要約收購義務的豁免。
    五、收購人本次收購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的行為是根據本報告書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除收購人外,沒有委托或者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報告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書作出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特別提示
    一、本次收購以下列未完成事項的完成為條件:
    (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豁免中國中鋼集團公司的要約收購義務。
    (二)、 吉林炭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所持有的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已經依法解除司法凍結及質押擔保等第三方權益,且其上不再附有任何擔保權益或其他第三方權益,也沒有任何文件限制或禁止目標股份轉移至中國中鋼集團公司。
    二、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五部委發布的《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指導意見》第10 條的規定,本收購人已將本次非流通股協議轉讓與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分置改革組合運作,于2006年3月20日公布了股權分置改革說明書。
    釋義
    除非特別說明,以下簡稱在本報告中有如下特定意義:
    "吉炭集團" 指吉林炭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吉林炭素" 指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中鋼集團" 指中國中鋼集團公司
    "吉林省國資委" 指吉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監會" 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國資委" 指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重組協議" 指吉林省國資委和中鋼集團于2005年12月1日簽訂的《重組吉林炭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協議》
    "償債協議" 指作為重組協議附件的吉炭集團與吉林炭素簽訂的《債務償還協議》及其補充協議
    "股份轉讓協議" 指作為重組協議附件的吉林省國資委、吉炭集團和中鋼集團簽訂的《股份轉讓協議》
    "元" 指人民幣元
    "本次收購/本次股權轉讓"指根據吉林省國資委、吉炭集團和中鋼集團簽訂的《股份轉讓協議》,吉炭集團將持有的吉林炭素的全部股權轉讓給中鋼集團的行為
    第一節 收購人介紹
    一、中鋼集團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 中國中鋼集團公司
    注冊地 北京市西長安街乙17號
    注冊資本 1,203,400千元人民幣
    營業執照注冊號碼 1000001001449(4-3)
    企業法人組織機構代碼 10001449-3
    經濟性質 全民所有制
    經營范圍 冶金原材料、黑色金屬、有色金屬、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及國家批準的其他一類商品、二類商品、三類商品、計劃商品、高稅率商品的進出口和代理進出口;冶金技術進出口;轉口貿易、對銷貿易、補償貿易和易貨貿易;承辦中外合資經營、合作生產、來料加工、來樣加工、來件裝配業務;承包本行業的國外工程和境內國際投標工程;對外派遣本行業工程、生產勞務人員;從事對外咨詢服務、廣告宣傳、展覽及技術交流業務;承辦冶金行業進出口商品的倉儲、運輸業務;上述進出口商品的國內銷售(國家有專向專營規定的除外);冶金產品及生產所需原材料、輔料、燃料、黑色金屬、礦產品生產、加工、銷售;交通運輸設備(其中小轎車直接銷售至最終用戶)、建筑材料、橡膠制品、工模卡具、化工原料及產品、計算機軟件、煤及制品、木材、電子產品、工藝美術品(金、銀飾品除外)、紡織品、服裝、家用電器、制冷設備的銷售(國家有專向專營規定的除外);設備租賃、包裝、倉儲運輸、港口及碼頭服務;物業管理;對本系統所屬經營民用爆破器材企業的投資管理;房屋管理與租賃;技術及人才交流;承辦冶金行業產品展覽;咨詢服務。
    經營期限 永久
    稅務登記證號碼 國稅 京國稅東字110101100014493號
    地稅 京字110101100014493000號
    稅務登記注冊類型 國有企業
    中鋼集團的股東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通訊地址 北京市宣武門西大街26號
    郵政編碼 100053
    電話 (010) 6319 2000
    中國中鋼集團公司是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中央企業,主要從事冶金礦產資源開發與加工;冶金原料、產品貿易與物流;相關工程技術服務與設備制造,是一家為鋼鐵工業和鋼鐵生產企業提供綜合配套服務的集資源開發、貿易物流、工程科技為一體的大型企業集團。
    中鋼集團是中國最早"走出去"開發礦產資源的國有大型企業之一,在澳大利亞、南非等地成功建設了鐵礦、鉻礦資源基地,為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儲備了豐富的礦產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