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就你在2018年9月28日《問政湖南》上所反映的問題,我辦高度重視,迅速安排專人了解情況,現回復如下。
一、2016年10月,根據張家界市人民政府市長辦公會議紀要,按照先期用地的方式進行用地;2016年10月,永定區人民政府發布了擬征地告知書;2016年12月,完成了土地和房屋丈量、三榜公示;2017年1月,永定區人民政府發布了補償安置方案;歷經遷墳、土地征收、房屋征收、騰房讓地四個階段,做到了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二、根據43號令第二十一條規定:征收城市規劃區內集體土地涉及房屋拆遷的,收購庫存內衣褲,實行貨幣補償安置,有條件的,也可以實行自拆重建安置。實行貨幣補償安置的參照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補償標準按照評估價格確定......。第二十二條:征收城市規劃區外集體土地涉及房屋拆遷的,采取自拆重建方式補償安置。楊家界大道武陵源區中湖段屬于城市規劃區,故按第二十一條執行,采取的是貨幣補償安置,參照城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補償標準按照評估價格確定。而教字埡段涉及的土地房屋,均屬于農村集體土地,按第二十二條執行,采取自拆重建方式補償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