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碼:300412 股票簡稱:迦南科技 股票上市所在:深圳證券買賣營業所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Canaan Technology Limited
召募聲名書
(修訂稿)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刊行人聲明
一、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擔保本召募聲名書內容不存在賣弄記實、誤導性告訴或重大漏掉,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精確性、完備性包袱個體和連帶的法令責任。
二、本召募聲名書憑證《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刊行注冊打點步伐(試行)》、《果真刊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名目準則第36號——創業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工具刊行證券召募聲名書和刊行環境陳訴書(2020年修訂)》等要求體例。
三、本次向特定工具刊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策劃與收益的變革,由公司自行認真;因本次向特定工具刊行股票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認真。
四、本召募聲名書是公司董事會對本次向特定工具刊行股票的聲名,任何與之相反的聲名均屬不實告訴。
五、投資者若有任何疑問,應咨詢本身的股票經紀人、狀師、專業管帳師或其他專業參謀。
六、本召募聲名書所述事項并不代表審批構造對付本次向特定工具刊行股票相干事項的實質性判定、確認、核準或許諾,本召募聲名書所述本次向特定工具刊行股票相干事項的見效和完吵箭厚交所考核通過并經中國證監會作出贊成注冊抉擇。
重大事項提醒
公司出格提醒投資者對下列重大事項給以充實存眷,并細心閱讀本召募聲名書中有關風險身分的章節。
一、本次向特定工具刊行股票提綱
(一)按照有關劃定,本次向特定工具刊行股票尚需厚交所考核通過并經中國證監會作出贊成注冊抉擇。在完成上述審批手續之后,公司將向厚交所和中國證券掛號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請治理股票刊行、掛號和上市事件,完本錢次向特定工具刊行股票所有呈報核準措施。
上述呈報事項可否得到考核通過和贊成注冊,以及得到考核通過和贊成注冊的時刻,均存在不確定性。提請寬大投資者留意審批風險。
(二)本次向特定工具刊行股票的刊行工具為不高出35名(含本數)切合中國證監會劃定前提的特定投資者,包羅切合劃定前提的證券投資基金打點公司、證券公司、信任公司、財政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及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切合中國證監會劃定的其他法人、天然人或其他及格的投資者。個中,證券投資基金打點公司、證券公司、及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及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其打點的二只以上產物認購的,視為一個刊行工具;信任公司作為刊行工具,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
最終刊行工具由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在本次刊行申請得到厚交所考核通過并由中國證監會作出贊成注冊抉擇后,憑證中國證監會、厚交所的相干劃定,按照競價功效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若國度法令、禮貌對向特定工具刊行股票的刊行工具有新的劃定,公司將按新的劃定舉辦調解。
全部刊行工具均以統一價值、以現金方法認購本次刊行的股票。
(三)本次向特定工具刊行股票的訂價基準日為本次向特定工具刊行股票的刊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工具刊行股票的刊行價值不低于訂價基準日前20個買賣營業日公司股票買賣營業均價的80%。訂價基準日前20個買賣營業日公司股票買賣營業均價=訂價基準日前20個買賣營業日公司股票買賣營業總額/訂價基準日前20個買賣營業日公司股票買賣營業總量。
在本次刊行的訂價基準日至刊行日時代,若公司產生派發股利、送紅股或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本次刊行價值將做出響應調解。調解公式如下:
派發明金股利: P=P0-D
送紅股或轉增股本: P=P0/(1+N)
兩者同時舉辦: P=(P0-D)/(1+N)
個中,P0為調解前刊行價值,D為每股派發明金股利,N為每股送紅股或轉增股本數,P為調解后刊行價值。
本次向特定工具刊行股票的最終刊行價值將在公司本次刊行申請得到厚交所考核通過并經中國證監會作出贊成注冊抉擇后,由董事會按照股東大會的授權,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憑證相干法令、禮貌和文件的劃定,按照投資者申購報價環境協商確定。
(四)本次向特定工具刊行股票的刊行數目憑證召募資金總額除以刊行價值確定,同時不高出本次刊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制止本聲名書出具之日,公司總股本為257,224,900股,按此計較,本次向特定工具刊行股票數目不高出77,167,470股(含本數)。最終刊行數目將在本次刊行獲中國證監會作出贊成注冊抉擇后,由公司董事會按照公司股東大會的授權和刊行時的現實環境,與本次刊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在本次向特定工具刊行的董事會決策通告日至刊行日時代,若公司產生送紅股或轉增股本等事項引起公司股份變換,本次向特定工具刊行股票數目的上限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相干劃定舉辦響應調解,調解方法如下:
送紅股或轉增股本: Q=Q0×(1+N)
個中:Q0為調解前刊行數目,N為每股送紅股或轉增股本數,Q為調解后刊行數目。
(五)本次向特定工具刊行股票完成后,特定投資者所認購的股份自刊行竣事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得轉讓,限售期竣事后按中國證監會及厚交所的有關劃定執行。
本次向特定工具刊行股票竣事后,因為公司送股、成本公積轉增股本或配股等緣故起因增進的公司股份,亦應遵守上述限售期布置。限售期竣事后的股份轉讓將憑證相干法令、禮貌以及中國證監會和厚交所的有關劃定執行。
(六)本次向特定工具刊行股票召募資金總額不高出45,000.00萬元(含
本數),在扣除刊行用度后擬所有效于以下項目:
單元:萬元
序號 項目名稱 投資總額 擬行使召募資金金額
1 智能物流體系出產中心建樹項目 20,321.66 18,000.00
2 制藥配液體系出產中心建樹項目 14,038.72 12,000.00
3 醫藥研發處事平臺進級擴建項目 5,630.77 5,000.00
4 總部基地建樹項目 15,146.13 5,000.00
5 增補營運資金 5,000.00 5,000.00
合計 60,137.28 45,000.00
在本次刊行召募資金到位前,公司將按照召募資金投資項目標現實環境,以自籌資金先行投入,并在召募資金到位后予以置換。召募資金到位后,若扣除刊行用度后的現實召募資金凈額少于擬投入召募資金總額,在本次刊行召募資金投資項目范疇內,公司將按照現實召募資金數額,憑證項目標輕重緩急等環境,調解并最終抉擇召募資金的詳細投資項目、次序及各項目標詳細投資額,召募資金不敷部門由公司自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