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8日,山東省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然開庭審理了江蘇省委原常委、省當局原常務副省長李云峰納賄一案。本案由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張正智接受審訊長,菏澤市人民查看院查看長王金慶出庭支持公訴,專業庫存飾品收購,被告人李云峰及其辯護人到庭介入訴訟。
山東省菏澤市人民查看院起訴指控:2003年至2014年,被告人李云峰操作接受江蘇省委副秘書長、研究室主任、辦公廳主任、省委常委、秘書長、省當局常務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籌劃調解、職務提升等事項上謀取好處,直接或通過其支屬及特定干系人犯科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477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