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目:廣東省委第六巡視組原組長劉志偉受審,被控納賄超5000萬 劉志偉 資料圖 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
劉志偉資料圖
原題目:廣東省委第六巡視組原組長劉志偉受審,被控納賄超5000萬
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月7日下午一審公然開庭審理了原廣東省委第六巡視組組長劉志偉納賄案一案。廣東省深圳市人民查看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收購庫存內褲,收購庫存箱包拉桿箱,被告人劉志偉及其辯護人到庭介入訴訟。
廣東省深圳市人民查看院指控:被告人劉志偉操作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好處,先后索取、收受行賄共計人民幣3181.1837萬元、港幣1840萬元、美金2萬元和澳幣50萬元。依法應以納賄罪追究劉志偉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查看構造出示了相關證據,劉志偉及其辯護人舉辦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實揭曉了意見,劉志偉舉辦了最后告訴。
被告人家眷及部分群眾旁聽了庭審。
最后法庭公布休庭,擇期宣判。